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一份名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的文件。
一、哪些类型的土地有资格获得优惠政策?
对于物流公司拥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无论是自用还是出租),都有资格享受各种优惠措施。

二、哪些物流公司有资格获得优惠政策?
那些在《通知》中获得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务减免的专业物流公司,指的是那些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业务,并为农工业的生产、流通、进出口以及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服务的物流公司;或者以自己名义进行物流活动并取得收入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册营业执照上,都明确标注了“物流”、“仓储”或“运输”的字眼。
三、哪些类型的仓储设施用地有资格获得税务减免?
那些可以从《通知》中获得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务减免的专业物流公司,他们的仓储设施所需的土地面积必须超过6000平方米(包括6000平方米),并且所储存的是大宗商品。
四、哪些类型的大宗商品存储可以获得税务减免?
《通知》所列出的可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存储大宗商品,指的是与人民的生活和生产紧密相关的商品和原材料。包括农副产品、工业品、轻工产品以及能源材料等。例如:农产品如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占7.440 -0.01 -0.13%)以及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

五、哪些土地不在税务减免的适用范围内?
(1)对于物流公司存储的食品、饮料、药物、医疗设备、机械电子产品、文化和体育用品以及出版物等工业产品的土地,并不在《通知》所提供的优惠条款之内。(2)物流公司的办公和居住区域,以及其他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无关的土地,并不在《通知》所提供的优惠条款之内。(3)对于正在建设或尚未投入使用的仓储设施用地,由于尚未满足存储大宗商品的条件,因此无法充分发挥其仓储功能。因此,相应的土地占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4)非物流公司的仓储土地并不在《通知》所提供的优惠条款之内。
六、如果物流公司想要享受税务减免,需要进行备案吗?
物流企业,只要满足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规定条件,就可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税优惠,并实行备案管理。
七、对于满足《通知》中税务优惠条款的物流公司,如何计算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金额是一个关键问题?
按照土地等级的适用税额标准,扣除50%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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