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干散货船的运输能力状况
到2023年6月30日为止,沿海各省的运输干散货船(万吨以上,不包括重大件船、多用途船等普通货船)总数为2511艘,载重能力为8278.6万吨(部分船舶在检验后更改了载重吨,总共减少了0.5万载重吨)。与2022年底相比,增加了84艘、296.2万载重吨,吨位增加了3.7%。受疫情影响,沿海省市港口吞吐量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仍有一些地区保持着一定数量的运力供给。在2023年的上半年,运输能力增加了152艘,总载重达到446.1万吨;除国家重点扶持的内河水运外,其他省份均有新造或改造船舶投入运营。该企业决定进行运力的调整,总计有68艘、149.4万载重吨的船舶选择退出市场,其中包括1艘被强制报废的船舶和4.4万载重吨的船舶。
沿海各省的运输干散货船的平均使用年限为10.6年,这一数据与2022年底相比并未发生改变。从结构来看,目前我国海船总体质量状况良好,但部分地区仍存在一定数量的老龄或超期服役现象。在这之中,具有18年或更长船龄的老旧船舶和拥有28年或更长船龄的特检船舶数量分别为268艘和35艘,它们分别占据了总艘数的10.7%和1.4%。从分布来看,超老龄船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与2022年年底相比,老旧船舶和特检船舶的数量比例分别上升了0.3%和0.5%。

二、关于集装箱船的运输能力状况
到2023年6月30日为止,沿海的省际运输集装箱船(700TEU及以上,不包括多功能船)总数达到375艘,箱位数量为89.8万TEU。与2022年底相比,这一数字增加了25艘,载箱量也增长了6.8万TEU,载箱量的增长率为8.2%。沿海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海运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化港口资源布局和结构,加大对老旧集装箱班轮的淘汰力度,推动了我国沿海各省区航运发展水平的提升。到了2023年的上半年,新的运输能力增加了31艘和8.0万TEU;所有新增船型均为散货船,且全部为国内企业生产的新造船。并未对船舶实施强制性的报废;所有新造和改建的集装箱船舶均符合安全营运条件。总共有6艘集装箱船(总箱位数为1.2万TEU)提前退出了市场。
沿海的省际运输集装箱船的平均使用年限为8.9年,这比2022年底缩短了0.4年。在全国范围内,沿海地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速放缓。在这之中,拥有20年或更长船龄的老旧船舶有35艘,而拥有29年或更长船龄的特检船舶有3艘,它们分别占据了总艘数的9.3%和0.8%。此外,由于受国际海运市场持续低迷影响,部分沿海省份出现运力过剩现象。与2022年底相比,老旧船舶的数量占比增加了0.2%,而特检船舶的数量与2022年底持平,但艘数占比下降了0.1%。
三、关于液态危险物品船的运输能力状况
(一)涉及石油的船只。
到2023年6月30日为止,沿海的省际油船(包括原油船和成品油船,但不包括油品和化学品两用船)的总载重为1185艘和1167.6万载重吨(部分船舶在检验后更改了载重吨,总共减少了0.1万载重吨)。与2022年底相比,减少了9艘,但吨位增加了25.4万载重吨,增幅为2.2%。由于我国海上石油运输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国际油价持续高位运行,导致沿海各省份间油轮运输竞争日趋激烈。在2023年的上半年,运输能力增加了36艘,总载重达到38.7万吨;总计有45艘和13.2万载重吨的船只提前退出了市场。
沿海各省的油船平均使用年限为11.1年,这比2022年底增加了0.1年。沿海各省份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老旧船舶问题,且随着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在这之中,拥有12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船舶和26年以上达到特检船龄的船舶数量分别为527艘和3艘,它们分别占据了总艘数的44.5%和0.3%。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对成品油需求不断提升,我国沿海地区油品进口规模不断扩大,同时由于部分港口设施落后等原因,导致部分地区出现燃油供应紧张情况。与2022年底相比,老旧船舶的数量增加了24艘,环比上升了4.8%,而特检船舶的数量也增加了1艘,环比上涨了50%。
一、关于干散货船的运输能力状况
到2023年6月30日为止,沿海各省的运输干散货船(万吨以上,不包括重大件船、多用途船等普通货船)总数为2511艘,载重能力为8278.6万吨(部分船舶在检验后更改了载重吨,总共减少了0.5万载重吨)。与2022年底相比,增加了84艘、296.2万载重吨,吨位增加了3.7%。受疫情影响,沿海省市港口吞吐量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仍有一些地区保持着一定数量的运力供给。在2023年的上半年,运输能力增加了152艘,总载重达到446.1万吨;除国家重点扶持的内河水运外,其他省份均有新造或改造船舶投入运营。该企业决定进行运力的调整,总计有68艘、149.4万载重吨的船舶选择退出市场,其中包括1艘被强制报废的船舶和4.4万载重吨的船舶。
沿海各省的运输干散货船的平均使用年限为10.6年,这一数据与2022年底相比并未发生改变。从结构来看,目前我国海船总体质量状况良好,但部分地区仍存在一定数量的老龄或超期服役现象。在这之中,具有18年或更长船龄的老旧船舶和拥有28年或更长船龄的特检船舶数量分别为268艘和35艘,它们分别占据了总艘数的10.7%和1.4%。从分布来看,超老龄船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与2022年年底相比,老旧船舶和特检船舶的数量比例分别上升了0.3%和0.5%。
二、关于集装箱船的运输能力状况
到2023年6月30日为止,沿海的省际运输集装箱船(700TEU及以上,不包括多功能船)总数达到375艘,箱位数量为89.8万TEU。与2022年底相比,这一数字增加了25艘,载箱量也增长了6.8万TEU,载箱量的增长率为8.2%。沿海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海运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化港口资源布局和结构,加大对老旧集装箱班轮的淘汰力度,推动了我国沿海各省区航运发展水平的提升。到了2023年的上半年,新的运输能力增加了31艘和8.0万TEU;所有新增船型均为散货船,且全部为国内企业生产的新造船。并未对船舶实施强制性的报废;所有新造和改建的集装箱船舶均符合安全营运条件。总共有6艘集装箱船(总箱位数为1.2万TEU)提前退出了市场。
沿海的省际运输集装箱船的平均使用年限为8.9年,这比2022年底缩短了0.4年。在全国范围内,沿海地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速放缓。在这之中,拥有20年或更长船龄的老旧船舶有35艘,而拥有29年或更长船龄的特检船舶有3艘,它们分别占据了总艘数的9.3%和0.8%。此外,由于受国际海运市场持续低迷影响,部分沿海省份出现运力过剩现象。与2022年底相比,老旧船舶的数量占比增加了0.2%,而特检船舶的数量与2022年底持平,但艘数占比下降了0.1%。
三、关于液态危险物品船的运输能力状况

(一)涉及石油的船只。
到2023年6月30日为止,沿海的省际油船(包括原油船和成品油船,但不包括油品和化学品两用船)的总载重为1185艘和1167.6万载重吨(部分船舶在检验后更改了载重吨,总共减少了0.1万载重吨)。与2022年底相比,减少了9艘,但吨位增加了25.4万载重吨,增幅为2.2%。由于我国海上石油运输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国际油价持续高位运行,导致沿海各省份间油轮运输竞争日趋激烈。在2023年的上半年,运输能力增加了36艘,总载重达到38.7万吨;总计有45艘和13.2万载重吨的船只提前退出了市场。
沿海各省的油船平均使用年限为11.1年,这比2022年底增加了0.1年。沿海各省份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老旧船舶问题,且随着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在这之中,拥有12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船舶和26年以上达到特检船龄的船舶数量分别为527艘和3艘,它们分别占据了总艘数的44.5%和0.3%。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对成品油需求不断提升,我国沿海地区油品进口规模不断扩大,同时由于部分港口设施落后等原因,导致部分地区出现燃油供应紧张情况。与2022年底相比,老旧船舶的数量增加了24艘,环比上升了4.8%,而特检船舶的数量也增加了1艘,环比上涨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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