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为了更好地调整运输模式并显著减少实体经济的物流成本,他们已经决策在全国进行铁路货物运输相关费用的进一步标准化和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近联合发布的声明,对地方政府的收费行为进行深入的规范和整改是极其必要的。
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附属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铁路货物运输领域,特别是在专用线(包括专用铁路)和港口集疏运环节,不应在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中央及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违规收取各类政府性基金(附加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应以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名义进行变相收费。
该通知明确表示,为了合理降低地方铁路的运费,有必要持续地清理和简化铁路货物运输和杂费,加强对专用线和其他服务费用的管理。

为了更加高效地控制经营者的收费行为,铁路运输企业和专用线的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相关服务和收费时,应遵循用户自愿选择的原则,不能采取强制服务、变相强制服务或强制收费的方式,也不能强迫用户接受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
铁路运输公司和专线服务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循明码标价的规定,并在公司的网站和营业地点的显眼位置公开展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该通知清晰地指出,所有地区的价格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机构都必须加强对铁路货物运输相关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并依法进行查处。
为了解决社会普遍关心的核心议题,我们需要深入且准确地解读相关政策,并在适当的时机公开与铁路货物非法或违规收费有关的典型案例。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货运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我们需要加大对货物价格非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力度。同时还需加大对公路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以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我们有必要加大对违法和不合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现在,全国范围内已经进行了大面积的整顿活动。下一步要继续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环境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紧密关注各地在规范清理方面的进展,并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专项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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