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散装货物快运的基本条件
1.散装货物是指除散装货物以外的货物。对于散装货物快运类别中的散装货物,重量在40吨以下、体积在80立方米以下的散装货物可以办理散货快运;对于非散装货物快运类别中的货物,体积在一卡车以下的货物可以办理散货快运。
2、散货快运可分为环线快运和点对点快运两种模式。环线快运是指大宗货物快运列车的客车运输方式,而点对点快运是指同一节车厢的所有大宗货物一站式直达同一车站的运输方式。
3.大宗货物快运的车站包括大宗货物快运中心站、大宗货物快运营业站、大宗货物快运操作站、大宗货物快运操作站、大宗货物快运操作站、大宗货物快运操作站、大宗货物快运装卸站和无轨大宗货物快运装卸站。
4.中心站是指设有货场的货运站或靠近货运站的货运站。中心站应具备交通交换、货物分拣、堆场、集结作业、安全检查等条件。

5.营业站不论其性质如何,均应具备停车、货物进出、装卸作业、货物集结、安全检查、特快列车防雨雪等基本条件。
6.后续车站应具备快运货物列车停靠、装卸作业或换乘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中心站或作业站。
7.办理站应具备货物保管、支票计量、制票、取票等条件。
现有货运营业厅应全部纳入办理站。
8.无车站除具备货运功能外,还应延伸以下功能
营销功能。营销功能。 包括物流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商务会议、物流方案设计和客户关系管理。
服务功能。包括日常运营咨询、货物提运、电子商务服务、网上贸易支持和周边客户自提。
集团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需要,在无轨站提供相应的营销和服务功能。
9、无轨站应按照铁路货运标志技术应用规范、货运服务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在铁路货运、大宗货运无轨站运营地点设置无轨站,并悬挂货运无轨列车时刻表、价目表、业务流程图和客户须知。同时,按要求配备可伸缩薄膜、扣带、打包带、打包机、托盘、集装箱笼、小箱等物料用具,并为客户人员配备站台磅秤、便携式危险品检测仪等上门验收设备,按要求进行作业场所配置。
10、集团公司和快件站使用全省统一的快件服务平台,及时将客户投递需求、货物基本信息和货物状态信息录入快件平台,并实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十一、快件站装卸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并配备照明和货物存放设施。不具备仓库、雨棚、固定照明设施等作业条件的,应配备移动雨棚、防潮篷布、移动照明等设备设施,满足潮湿、雨雪天气和夜间装卸作业的需要。
12、快件站货物进出口区、仓储区、作业区应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纳入相关信息系统管理,视频信息与站监控室(值班室或管理员室)实时连接,24小时运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仪器等安全检查设备严防违禁物品进站,监督和处罚违规操作行为。集团公司应督促快运站落实安全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二、零散货物快运的运输组织
1.环线快运主要运输小批量散装货物,列车停靠运营站站台后直接装卸,在中心站与站间快运列车交换,或跨环线与其他站间快运列车交换。
点对点快运是指在有货场的运营站之间,利用最近的货物列车而不是通过中心站运输货物。点对点特快专递运输散装货物时,原则上每车货物应在10吨以上。
2.跨站快运列车采取干线与支线接续开行的方式,跨站快运列车由干线和支线上的跨站快运列车运输,在干线和支线运输中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在京沪、京广、京哈、陇海、襄渝、沪昆等主要干线上,开行中心站间跨站快运列车,构建全路零散货物快运跨站通道;在其余相邻站间区域,开行支线跨站快运列车、支线跨站快运列车编组货物列车执行转换方案,开行直达、直通、区段货物快运列车。
跨站特快列车的运行速度和车厢数量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装载站间货物的车皮在途中通过各技术作业站的封存。
3.集团公司严格执行站间运输组织方案。站间快运列车车辆装载重量一般不得低于5吨,货物在中心站停留时间超过36小时的,装载重量不受限制。
4、货物快运列车在技术站中途停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站间快运列车在中心站中途停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4.辖区内环线列车在营业站装卸作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5.以点到点快运方式装卸散装货物时,经发送集团公司批准,并经发送站与到达站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敞车卸货,且无淋雨风险。
三、散装货物的装卸作业和交付
1.内环线列车的装卸作业,在到发量较少的车站,原则上以随车乘务员为主进行;在到发量较大的车站,原则上以车站工作人员为主,使用装卸乘务员和设备进行。

2.装卸货物应按照包装指示标志的要求,轻、大、小、重、轻、长、短,码放牢固,不得将标签向外推。
装货时,必须将货物装到平衡的车厢地板上,货场与车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0 毫米,不得超载、不得偏载、不得偏重、不得套重、不得滚动、散落、倒塌货物 不得在门上或上层装货,并采用可靠的防滚、防窜、防倒措施。
3.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包装要求,易倒塌、怕污染、自带包装薄弱的货物应采用调配膜缠绕和收紧带等加固措施。
4.列车内部应根据列车需要配备电瓶叉车、液压车和托盘、装卸笼、牵引车、梯子、拉绳、钢钳、铁丝、撬棍、照明灯等工具。4.在火车站安装叉车电池充电设备。
5.在地面与站台高差较小的车站设置防滑扶手板,在高差较大的车站设置升降平台,满足使用叉车上下内环线列车的需要。叉车、升降平台等特种设备必须符合特种设备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叉车的制动、转向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和验收,不得带病作业。配备在列车上的叉车必须加固,以免在列车上打滑(滚动)。
7.在站台上停放装卸设备,必须距站台边缘至少1米。在列车装卸和调车作业期间,装卸设备不得移动,应停放在轨道旁,并采取措施使车轮停止转动,同时派人看守。
8.计件货物及相关运输票证的交付实行收货方负责制,收货方负责确保货物与票证记录相符,货物完好。确认无误后,收货方在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并注明车站名称。
9.装载清单是铁路内部作业中交付货物和分配责任的依据,零散货物的装载清单为内环线装载清单、中心站站间装载清单和点对点装载清单。装载清单必须在快车站台制定。
10.中心站控制范围内环线列车装载作业的组织要求:
到达车站的货物按环线和车站顺向堆放。
准备控制内货物清单。中心局货运员根据环(线)和局站,将从外部局连接的站间特快列车车厢内收集到的货物、转运到仓库的货物和存放在车厢内的货物进行装载,并编制管内清单。
在检查货物收集和卸载情况时选择货物存储空间。对于从站外接续的站间快车按车站环(线)站内装车可直接编制管内环线快车列车,在管内行车须知相应清单中注明每批货物装载的'坐车'。中心站管理中编制清单的其他要求与运营车站相同。
装车作业。装车后,中心站的货运员和货运车长在相应的管内清单一式三份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本人姓名。如果实际装车与操作站制作的管内清单不一致,中心站的货运代理通过快递平台更正清单,重新打印清单,并在重新打印的清单上签字。签字后的管辖清单一份由货运员保存,两份交给货运代理。
核实装载信息。装货确认流程与销售办公室流程一致。
11.环线快件在中转站装卸的组织要求:
委内货物的装载作业按照委内清单办理,跨站货物的转运作业按照跨站清单办理,装卸作业的组织按照中心站作业程序和标准办理。
点对点快件装卸组织要求:
发往仓库。点对点快运货物的入库装车和取货核对工作应在货场库区内完成。
装载操作。点对点清单由车站货运员编制,一式两份,装车后由车站货运员、装卸人员在相应的两份点对点清单上签字或盖章,货运员、车站到货 并扣留车辆。车站货运代理同步应用便携式设备扫描货运标签上的条形码,确认装车。 如果便携式设备出现故障,货代必须在装车完成后15分钟内,根据所持点对点清单在快运平台上进行装车确认操作。信息核查员在点对点清单上签字确认,由车站保存。
卸货作业。卸货完成后,车站 运输总局制定了零散货物快运运输时限考核要求:
根据《铁路货物到达时限管理暂行办法》(铁总运〔2015〕141号)规定,零散货物快运计算全程时限。
对于始发、中转、到达、交付超过运行时限标准的情况,以及中转货物单项具体考核违规的情况,在每条信息考核中增加了快运站台'取、装、卸、送'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按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集团公司应按照铁路货运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投诉处理管理,建立大宗货物快运服务质量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大宗货物快运投诉原则上应在4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散货快运投诉原则上应在4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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